"悟已往之不諫,知來者之可追"。這句話真的很好用。
考了這麼多年試,我竟然不懂得將心比己。一個 TA 是不會著重你的 algebra 對不對的。我自己改卷的時候亦一樣。
所以,有些 steps,在考試時是非飛不可的。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。今次,就學個乖吧。
要執著就平時才執著吧。在考試時對一個負號,或一個 proportionality factor 執著,又或是要清清楚楚 solve 一個 4 個 variables 的 system,實在是和自己過不去。
今日簡直係因為一個花園放棄一個森林,實在失策。雖然花園算是拿到手了,但一點用處也沒有。
希望來者真的可追吧。我的 EM 就算一點也不好,也不致於此 (十一人之中尾二, 26/50, mean: 36/50)。 幸好今次只佔 15%。
"是我笨,大概必須先經錯誤才能會分清我 (佢) 心意".. 唸起這首歌.. haha..
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